清初,武夷茶叶重新兴起。茶政管理也日渐严格。康熙至乾隆年间,武夷山有关茶令的摩崖石刻就有7处。发布茶令并参与武夷茶政者,上有朝廷两院司道、福建布政使司事按察使、前来福建任巡抚的朝廷都察院右佥御史、建安府太守、县令等。朝廷两院司道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三月十七日发布“批允兑茶租告示”(即批允减轻茶税,禁绝苛捐盘剥的告示),长达千余字,镌刻在天游峰。福建布政使司事按察使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二月二十八日奉巡抚部院定批的批文,全文500余字,勒石在云窝景区。该批文对利用职权低价派习贡茶的前县令柴缉生和县吏饶遇清严加斥责,“发落革役,并于各名上追得受茶礼给领”。此外,福建军职官衙对武夷茶政也加以管辖。康熙五十三年四月,提督福建全省陆路等处地方军务总兵、左都督杨某某发布不准勒索武夷茶农的“禁令”“……访得建协上下衙门目兵人等,每于春末夏初,差役执票,迳赴各岩采买,或短其价值,或需索供应,为害滋甚,令行严禁……倘敢故违,一经察出,定行查究。”此禁令由获益的僧众镌刻在五曲,落款为“沾恩僧众勒石”。
清初茶叶鼎盛时期,建宁太守、崇安县令经常躬亲武夷山茶叶产地,视察茶园,监制茶品,验视贡茶制造情况。康熙三十八年,建宁太守庞垲率从官进山视察茶园,幕僚为其在五曲留下“庞公吃茶处”的摩崖石刻。庞垲还乘兴留下“应接不暇”、“溪山胜处”等纪事题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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