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日上午,广州白云机场一特殊旅客携带氧气袋乘机被拒。为此,机场方面特别提醒乘客注意:七类旅客不宜乘坐飞机。
上午十一时,一名七十二岁的旅客过某拟乘坐到海口的航班,因他患有严重哮喘病,在不通风的情况下要持续供氧,便携带了三个医用氧气袋,家人以为老人这样就可以安排行程了。但是他们在接受安检的时候被告知,根据民航有关规定:供医用的小型氧气瓶不允许随身携带上飞机,也不允许作为交运行李托运。
虽然飞机上有吸氧设施,但动用飞机上有限的备用活力氧气瓶也根本无法使过某安全维持到海口,而且动用了应急设备就不符合飞机后续航段的飞行要求,这样航空公司可拒绝旅客乘机。从旅客生命安全着想,又要符合适航要求,最终过某被拒绝搭乘该次航班。
机场安检站提醒广大旅客:在乘机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条件能不能乘机,如果本身患有某些严重的疾病,应该主动地询问医生,并让其出具可以乘机的证明,然后再购票乘机。有七类旅客不适宜乘坐飞机:七天以内的婴儿和妊娠九个月以上的孕妇;心肌炎与心肌梗塞病后一个月以内,脑血管意外病后两周内和恶性高血压患者;严重肺病(结核空洞、肺功能不全的肺心病)、气胸、先天性肺囊肿;急性鼻窦炎和中耳炎,固定下颌手术者;重症贫血者;精神病有攻击行为者,无医护人员陪伴的癫痫病患者;某些需要进行紧急医疗处置的疾病,在乘机前无医师许可证明和医护人员护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