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笋茶喜迎国标化生产
浙江日报讯:正是长兴茶农采茶的“黄金时间”,水口乡顾渚山和全县30多处紫笋茶基地上,处处是采茶姑娘们忙碌的倩影;县茶叶协会67家会员单位的名茶加工厂茶香四溢;长兴紫笋名茶开发公司聘请浙大、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等部门的专家,正为紫笋茶炒制现场指导、把关……
“长兴紫笋茶迎来‘国标化’生产第一春,茶人乐,茶事旺,茶业兴!”县农业局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底在杭州举行的十二项农业行业标准审定会上,长兴紫笋茶成为浙江省首个有部级行业标准的茶叶类产品。今年,长兴紫笋茶正式统一按国家标准生产。长兴县是中国茶文化的发祥地之一。
紫笋茶因茶圣陆羽《茶经》而传世,被誉为“茶中极品”,先后获得中国名茶、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奖、北京中国国际名茶无公害名优茶特别推荐奖、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浙江精品名茶博览会金奖等荣誉。2003年,又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中国绿色食品证书。目前,长兴紫笋茶按照农业部认定的标准,已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基地、品牌、标准、商标和包装,全县茶叶面积扩大到3.6万亩,其中可采制紫笋茶面积近万亩。
据悉,今年按国标化标准组织生产后,使紫笋茶身价倍增,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的销售点,紫笋新茶供不应求。长兴还与斯里兰卡建立了销售渠道,产品出口订单猛增。
来源: 浙江日报
2004.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