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也不能免俗,同样的文化,对失败它们同样怀有深刻的恐惧。所以,不管有什么新模式,都会让小公司先去探路、趟雷,小公司做不成,大公司不会有什么损失。小公司一旦做成了,大公司立即跟进,这样出错的概率最小。这就是所谓“稳健的竞争策略”。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大公司就像一个小孩子,因为营养很好,也可以长到1.8米,有成年人的体格和实力,但是它的心智可能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水平上。它们可以振振有词地说:“我抄这些小公司又不犯法,有什么错?这些小公司还不是全抄的国外的?”所以,不要指望我们行业里的大公司能像美国一样输出什么价值观。
再回到乔布斯身上,如果有人认真阅读过乔布斯传,反复读几遍,你会发现这个人是极其不讨人喜欢的人,是一个苛刻的、不宽容的、怪僻的人。这个人如果成为你的同事,成为你的老板,或者生活在你身边,可能会让你觉得很痛苦。这样的种子落到中国土壤上,早在高中时代或者大学时代就被我们给灭掉了。
虽然我们嘴巴上喜欢讲创新,但创新一旦出来,我们对它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包括我在内,对少数派的不宽容,对从众心理的需求,也会有意无意的压制创新。一个人做一个新东西出来,刚起步,大家都不理解,好点的话叫他狂人,不好的话会骂他是疯子,是骗子。他一旦把原来大家骂的一件事做成了,把企业做得成百亿上千亿了,于是到处有人给他树碑立传,把他捧成了神。
我们文化深层次的一个问题,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从众。我们其实很在意别人的看法,如果有一件事特别特立独行、特别与众不同、特别标新立异,特别少数派,我们都不会太看好。如果你干的是人人都能看明白的事,你就会被认为是靠谱,有前途。但可惜,大家都觉得有前途的事情,往往没有前途。
在中国,你想要创新,还得承受另一种苦恼。在美国商学院,颠覆和破坏式创新是经典理论,会被创业公司奉为圭臬,但我一讲颠覆和破坏式创新,就会潜意识里想:周鸿祎不是好东西,天天讲破坏和颠覆。在西方,小公司起来,破坏了大公司的商业模式,这会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数字相机出来,让胶卷没有生意;今天智能手机让数字相机卖不动了,但法律从来不保护商业模式,法律只保护知识产权,只保护商标。
但在中国,360通过创新,破坏了大公司的商业模式,有的法庭竟然认为这是360的罪状,全球任何国家的法律从来不保护商业模式,但在中国是个例外。
所以,谁要讲颠覆,谁要搞破坏式创新,就会被当成制造麻烦的人。到现在,很多人都觉得周鸿祎就是搅局者、捣乱者,天天吃饱了饭没事,老是跟那几个大哥打架玩。你为什么不顾及行业的利益?!你为什么破坏互联网行业的和谐?!你为什么要破坏大公司的商业模式?!
所以,我最近花了很多的时间到处鼓励创新,但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是指望不上了。我在中国互联网的丛林和烂泥里,跟鳄鱼们打斗,但是我希望现在的媒体,包括我们的教育,能够一起努力,逐渐地改变中国文化里面对创新的价值观。如果这种价值观能够有所改变,我相信中国优秀的年轻人肯定是很多的,才能形成像美国这样创新和创业的氛围,最后中国才能出现真正的硅谷精神和乔布斯。
我希望中国互联网不要像今天的香港一样。香港对年轻人没有什么前途,永远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家伙们给年轻人讲怎么做生意,但香港的年轻人永远没有什么机会。今天中国的互联网,基本上还是70后的人唱主角,10年前是我们这些人,那时我们30多岁,现在我们40岁了,一开会还是这批人。再过十年,中国互联网如果还是没有真正的创新、没有颠覆,没准还是一帮50岁的老家伙继续跟大家谈经论道,这对这些老家伙们来说是幸福的,但是对中国80后、90后,甚至00后来说,那真的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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